(十四)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推行天然气、低硫柴油、液化石油气、电、水煤浆、生物质成型燃料等优质能源替代煤,实现优质能源供应和消费多元化。推进实施社会用煤总量控制管理,逐年减少用煤量,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比例。落实《东莞市域燃气专项规划修编(2007-2020年)》,加大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项目推进力度,逐步提高燃气管道气化率和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到2020年,建成覆盖全市燃气管网“一张网”,燃气供应能力强、结构优、效率高,全市天然气居民用户数达300万户,居民天然气气化率达到88%。
(十五)提高企业能源利用率。建立重点耗能企业名录,深入推动实施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行动,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落实国家、省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健全节能激励机制、节能考核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鼓励、支持和帮助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提高节能能力,开展资源节约工作。对重点耗能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节能法律法规情况,加强执法监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六)大力推进集中供热。加快区域集中供热政策体系构建,制订相关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加快区域集中供热规划研究,科学布点,高效用能。积极研究现有发电企业、大型企业锅炉的余热利用方式,拓展供热范围。采取“试点先行、稳步推广”的办法,大力推动环保专业基地、工业聚集区等实行区域集中供热。
五、全面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一)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制订具体试点工作方案,规划设置一批试点社区或单位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配套完善干湿垃圾收集和清运设施,鼓励市民对生活垃圾实施干湿分类,将餐厨垃圾与其它生活垃圾分离后分别投放,2011年底,实现试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80%以上。研究制定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规定和分类收集技术指南,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的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并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宣传推广和教育体系、奖励惩罚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公众参与体系。
(二)健全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按照分类、密闭、压缩的要求,升级改造全市现有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和运输设施,逐步淘汰敞开式收集、中转和运输方式,推广压缩式收运方式,加强压缩式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与升级改造,新建32座生活垃圾转运站,增加转运能力4800吨/日,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和水平。到2015年底,实现全市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全部密闭化。
(三)大力推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开展《东莞市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建设规划》修编,完善城乡一体化的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体系。加快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项目建设,2011年完成厚街、横沥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建设,增加处理规模2400吨/日。2012年,完成市区垃圾焚烧处理厂改造、增容工程建设,增加处理规模400吨/日。参照欧盟最新排放标准,加快推进麻涌、虎门、常平、清溪4座垃圾焚烧处理工程规划选址、项目立项、环评审批等工作,力争到2015年全面完成4项工程建设,新增处理规模4500吨/日。深入研究垃圾焚烧飞灰集中处理,争取2015年建成垃圾焚烧飞灰集中处理设施。
(四)推行垃圾填埋场关、停、改行动计划。全面清理运河沿线1公里范围内填埋场垃圾;整改全市简易生活垃圾填埋场,对废弃填埋场采取封场复绿、垃圾外运等改造措施,对需继续保留的填埋场,通过后续填埋作业规范化改造、建设垂直防渗工程、建设绿化防护带、建设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或实施沼气发电等措施进行整改。健全卫生保洁、垃圾清运等管理制度,加强垃圾运输车辆监管,坚决杜绝运输过程中出现滴、撒、漏现象,防止二次污染。规划新建厚街、谢岗、清溪3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用于处理焚烧处理厂产生的炉渣等二次废弃物,并作为全市生活垃圾的应急处理备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