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电子视频监察系统管理使用人员业务培训会的通知
(赣效能办字[2012]8号)
省直各有关单位,各设区市效能办、信息中心(办)、行政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使用,确保电子视频监察系统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视频监察效力,经委厅领导同意,我办于2012年2月9日组织召开全省电子视频监察系统部分管理使用人员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学习《江西省电子视频监察系统管理使用办法(试行)》;
(二)学习电子视频监察系统操作及使用维护;
(三)统一配置超级管理员、管理员帐户;
(四)交流、释疑。
二、培训对象
省直各有关单位和各设区市效能办、信息中心(办)、行政服务中心拟任管理员各1名,其中各设区市效能办管理员为超级管理员、信息中心(办)管理员为技术保障员,各设区市效能办根据需要可增派1名领导参加。
三、培训地点
南昌市信息中心多功能会议室(南昌市红谷滩新府路市政府北四楼)。
四、培训时间
2012年2月9日(星期四),为期一天。
具体安排:省 直 上午9:00~11:30;
设区市 下午2:30~5:00。
五、其他事项
1、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先期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江西省电子视频监察系统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并按要求确定和选派系统超级管理员、管理员、技术保障人员参加。
2、各地各单位参训人员要认真参加培训,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并请自行携带U盘拷贝培训教材,主要包括:PPT课件、《江西省电子视频监察系统操作使用维护手册》等,返回后组织其他相关人员培训。
3、省直各有关单位其他管理员由参训人员回本单位组织培训,各设区市、县(市、区)有关单位管理员的培训工作由各设区市效能办组织,均要求在2月17日前完成。
4、各地各单位于2012年2月7日17:00时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含单位、姓名、性别、职务、联系电话并注明是否要安排食宿)报省电子政务监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