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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0年度东莞市节能先进地区和先进单位的决定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0年度东莞市节能先进地区和先进单位的决定
(东府办〔2011〕12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镇街、各有关单位和广大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能降耗的决策部署,采取积极有力措施,不断提高节能技术和管理水平,全市节能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进一步推动全市节能工作深入开展,市政府决定授予石龙镇等3个地区“2010年度东莞市节能先进地区”称号,授予东莞市唯美陶瓷工业园有限公司等20个单位“2010年度东莞市节能先进单位”称号,现予通报表彰。
  受表彰地区和单位要再接再厉,总结经验,在节能工作中再创佳绩。全市各镇街、各有关单位和广大企业要认真学习受表彰地区和单位的先进经验,不断探索节能工作新路子,开创节能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我市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0年度东莞市节能先进地区和先进单位名单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10年度东莞市节能先进地区和先进单位名单

  一、节能先进地区(共3个):
  石龙镇  长安镇  黄江镇

  二、节能先进单位(共20个):
  东莞市唯美陶瓷工业园有限公司
  东莞金田纸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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