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机构,指导和规范残疾人服务业发展。制定残疾人服务业发展规划,研发服务项目,开展服务项目效果评估和考核;制定优惠政策,加大对残疾人社会组织的孵化培育和扶持力度;加强对残疾人社会组织的服务指导,制定残疾人服务质量评估标准和监管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和收费,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残疾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不断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6、完善志愿者助残服务网络,在有条件的残疾人服务机构和镇(街道)建立志愿者助残联络站,采取灵活多样、方便有效的形式,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7、积极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培育、发现残疾人先进典型,团结带领残疾人自强自立。大力营造扶残助残社会风尚,组织开展“自强与助残”表彰活动。
(十)法制建设与维权
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残疾人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机制,健全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切实开展残疾人法律救助服务。
--进一步畅通残疾人信访渠道,着力解决残疾人具普遍性、群体性的利益诉求。
政策措施:
1、加强对国家、省残疾人事业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加大对全市残疾人优待和优惠政策的落实监督及检查力度,将残疾人事业纳入法制化轨道。
2、积极推荐优秀残疾人、残疾人亲属、残疾人工作者代表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代表在全市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残联要建立健全残疾人、残疾人亲属、残疾人工作者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服务工作机制。
3、扎实推进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建立市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残联等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解决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市法律援助处要及时为符合援助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全面推进镇(街道)残疾人法律救助联络站建设,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法律救助转介服务工作。
4、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落实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进一步拓宽和畅通残疾人信访渠道,规范残疾人信访程序,增强对残疾人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与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定期接访、信访通报工作机制,及时处理残疾人信访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十一)社会环境和残疾人慈善事业
主要任务:
--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宣传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进一步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良好社会环境。
--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有效机制。
政策措施:
1、各级宣传、文化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继续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各类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党和政府扶残助残的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倡导和大力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广泛宣传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关心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2、成立市残疾人新闻宣传促进会,完善新闻宣传通讯员制度。举办残疾人事业好新闻作品评选和广播电台残疾人专题节目展播活动。组织开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和“人道主义进校园”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文化助残”、“法律助残”等社会各界助残活动。办好《东莞残疾人》杂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