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和残疾人的需求相比,我市残疾人事业基础仍相对薄弱,残疾人事业发展总体上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是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还有待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需要健全;二是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队伍素质和能力有待提高;三是残疾人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还有待加强;四是对非户籍残疾人的救助与服务有待探索;五是残疾人社会参与还不够广泛,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十二五”期间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幸福东莞的关键时期,是深入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的攻坚时期,也是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面临着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形势,必须加快推进“两个体系”建设,全面改善残疾人状况,尽快缩小残疾人基本生活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努力使残疾人与全市人民一道实现全面小康,推动和谐幸福东莞建设。
二、“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思路和方法,进一步将残疾人事业纳入东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逐步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十二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将残疾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发挥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协调作用,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各相关政府部门的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作用,支持残联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残疾人事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引导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支持发展残疾人事业。
2、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先行先试。按照统筹经济与社会、发展与环境,根据残疾人的类别化需求,采取针对性的政策促进各项残疾人事业发展。鼓励先行先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以人为本、立足基层、面向群众。将切实改善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作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先解决残疾人反映突出、需求迫切、受益面广的实际问题。
4、优先普惠、突出特惠、讲求实效。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政策优先落实到残疾人;针对残疾特性制定专项扶助政策和措施,使残疾人各项权益得到制度性保障。
5、突出重点、加快发展、促进和谐。从实际出发,以各类残疾人特殊需求为导向,抓紧完善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重点加快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推进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
(三)总体目标。到2012年,初步建立覆盖全市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到2015年,“两个体系”基本健全,残疾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康复、特殊教育、就业培训等基本公共服务,基本构建起与东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具有东莞特色的残疾人事业发展模式,残疾人事业服务设施、服务能力以及整体发展水平在全省领先、全国示范。
--残疾人总体生活达到小康水平。
--建立比较完善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框架,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进一步健全残疾人事业政策体系,残疾人各项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