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人才队伍有待加强。从人才总量看,目前全市各文化事业单位的各类文化人才只有2365人,其中市直文化单位601人,与需求存在很大差距。从结构看,全系统拥有高级职称人才46人,仅占总数的1.95%;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56人,仅占总数的2.37%。从分布看,市一级文化单位人才相对较多,而镇(街)一级相对较少,许多镇(街)文广中心的编制被当地其他单位占用的情况非常普遍,严重影响了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
二、“十二五”时期东莞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政治、经济领域的竞争正在逐步向文化领域延伸扩展、日趋深化,世界各国各地区都已经把文化发展战略上升成为了一种国家战略,文化资源已经成为国际竞争的战略性资源。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宏伟目标,提出了使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持续迸发、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全面提高的基本要求,发出了进一步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的动员令。省委十届七次全会提出,要率先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加快实现从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的新跨越,推动全省科学发展迈上新台阶。2010年8月30日,东莞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确立了建设文化名城的发展战略,把加快文化名城建设作为贯穿于现代化建设全过程的长期奋斗目标,努力开创文化事业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新局面。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的前进方向,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文化发展,遵循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以实施建设文化名城战略为统领,以加快转变文化发展方式、提高文化科学化水平为主线,以提高市民整体素质、铸造城市之魂为核心,以建设城市精神充分彰显、人文底蕴日益厚实、公共文化服务成熟完善、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文化精品不断涌现,文化事业强、文化产业强、文化影响力强、城市形象好的全国公共文化服务名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现代文化产业名城、岭南文化精品名城为根本任务,着力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化发展格局,形成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全面繁荣的良好局面,努力推动东莞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东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当好广东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提供强大的引领和支撑力量。
(二)基本原则
“十二五”时期,东莞文化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是:
--坚持文化惠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始终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作为文化名城建设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切实关注和改善文化民生,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改革发展成果,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开放创新。把开放包容、改革创新贯穿于文化名城建设的始终,坚持“双百”方针,提倡艺术民主,勇于破除制约文化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性障碍,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永葆文化建设的生机和活力。
--坚持协调发展。正确认识和把握文化事业与产业、文化传承与创新、文化繁荣与管理、文化硬件与软件建设的关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规划、科学布局,促进东莞文化建设均衡、协调发展,实现整体水平的不断提升。
--坚持重点突破。注重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凸显亮点,着力在公共文化建设、文化产业发展、文化遗产保护、文艺精品创作等领域取得跨越式发展,实现东莞文化的全面繁荣。
--坚持全民参与。完善政府主导与文化企事业单位、文化行业协会、文化志愿者、文化受众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文化建设管理体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投身文化建设,激发全社会参与文化建设的热情,形成多方共建的强大合力。
(三)总体目标
以《东莞市建设文化名城规划纲要(2011-2020年)》为指导,到2015年,东莞文化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完成“十二五”时期东莞加快经济社会转型、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赋予文化建设的任务,文化名城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促进东莞文化建设实现“六个转变”:在文化形态上,由村镇文化向都市文化转变;在文化层次上,由基本的文化权益保障向造就高品质文化生活转变;在文化服务上,由单向的文化供给向文化供给与文化需求良性互动转变;在文化格局上,由注重发展文化事业向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全面均衡发展转变;在文化动力上,由主要依靠政府力量向以政府、文化企事业单位、文化行业协会、文化志愿者、文化受众等共同推动转变;在文化传承上,由重物质、技艺层次的保护向重精神锻造转变。具体来说,主要实现以下目标任务:
到2015年,初步建立具有时代特征、实践特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全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不断提高。初步建立设施先进、分布均衡、产品丰富、服务优质、保障充分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市、镇、村三级文化设施全覆盖,公共文化服务达到全国一流水平,成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初步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历史城区、历史建筑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强,打造出一批体现东莞地域特色的历史文化品牌,为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奠定坚实基础。初步建立结构合理、布局科学、特色鲜明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文化产业总体实力与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成为带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助推器。初步建立具有岭南风格、东莞特色的文艺精品创作体系,建成一批国家级的文艺创作生产基地,推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文化名人和文艺精品。初步建立活力彰显、影响深远的文化创新体系,基本形成有利于文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文化生产力极大解放,为推动文化建设提供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