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银监局关于核准王海峰等2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晋银监复〔2011〕146号)
工商银行太原并州支行:
你行《关于王海峰等同志任职资格进行核准的请示》(工银晋营并报〔2011〕87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王海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尖草坪支行行长、郝维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中北大学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