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工商局开展2008年度“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分(市)局:
为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提高企业合同信用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省局在总结我省20多年“守重”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外地先进做法,并多次召集各地市局研究讨论,于2008年8月出台了新的《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山东省企业合同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办法》对“守重”活动进行了改革、创新,丰富了活动内容,完善了认定程序,强化了培育指导,并将信用评价引入“守重”企业认定,制定了配套的《指标体系》,从合同管理、履约能力、信用管理、社会信誉4个方面明确了38项具体、量化的评价指标,并将此作为认定的重要标准和依据,使其更加客观、科学、公正。《办法》进一步提高了认定标准,无论从企业的注册资本、销售额、资质等,还是企业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资产负债率、速动比率、现金流动负债比率、销售增长率等财务指标都提出了明确要求,新增了企业信用管理、履行社会责任、社会信誉状况等考核指标,赋予了“守重”活动新的时代内涵,也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办法和《指标体系》,做好2008年度“守重”工作,是省局、市局确定的年度工作重点之一,为此,市局制定了《青岛市工商局开展2008年“守重”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市局报告。
二00九年二月二十日
青岛市工商局开展2008年度“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局新公布的《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山东省企业合同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深化“守合同重信用”(以下简称“守重”)活动,市局决定开展2008年度省级、市级“守重”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和目标
紧紧围绕省局《办法》、《指标体系》的要求,完善认定程序,提高认定标准,增加信用评价,丰富活动内容。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组织全市475家省级“守重”企业年审和1477家市级“守重”企业年审工作,对现有“守重”企业进行全面整顿、规范、提高。按照“重点培育、先行指导”的原则,培育、推荐省级“守重”企业30家,培育、认定市级“守重”企业100家,不断提高“守重”企业质量和信用管理水平,推进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