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省工商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工商市发〔2009〕23号)
各分(市)局:
现将省工商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结合青岛实际,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 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的主要精神,是党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加强农村市场监管、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增收等工作,既是工商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有力举措。我们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各分(市)局尤其是涉农分(市)局要把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协作抓,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积极认真负责地抓好组织实施。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总结、有奖惩,确保收到良好效果。
二、加强考核,强化责任追究
市局将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工作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目标重点内容,对涉农分(市)局进行考核。涉农分(市)局也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目标重点内容,对涉农工商所进行考核。对在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局将进行表彰奖励,以进一步激发全系统人员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工作的积极性与进取心。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对缺乏政治敏感性、惩治坑农害农行为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追究有关责任。
三、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牵涉到方方面面。本系统内部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尽责尽力,通力合作,切实做好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工作。各涉农分(市)局要增强大局意识,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涉及到系统外其他部门的,要努力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于在日常监管执法中发现和掌握的农资违法案件、12315消费维权渠道收到的投诉举报等情况,要主动向有关部门通报,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换通报机制。在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工作中,需要工商机关发挥牵头作用的,要主动认真当好主角;需要工商机关做好配合工作的,要积极支持配合,当好配角,形成监管合力,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