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积极做好省、市著名商标推荐申报工作。认真做好省著名商标申报的组织工作,积极协助省局把好省著名商标申报企业的初审关,对非市著名商标企业直接申报省著名的,从严把关。对列入上市计划和市、区(市)骨干企业、支柱产业予以重点推荐。要进一步做好市著名商标企业的申报工作,坚持品牌创建的层级发展,对申报企业实施实地考察,确保申报质量。省、市著名商标推荐名单坚持分(市)局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并正式行文上报市局。
7、积极做好申报企业的服务工作。一是做好申报企业的动员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企业的商标品牌意识,同时掌握认定标准,规范材料的申报。二是要积极帮助企业完善申报材料,确保推荐质量。三是要建立驰名、省(市)著名商标创建责任制,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在做好争创企业申报材料的指导把关和组织推荐工作的同时,各分(市)局要主动了解认定进程,及时做好沟通和协调工作,努力提高认定率。
8、严肃驰(著)名商标申报纪律。不提倡、不鼓励、不支持、不参与申报驰名、省(市)著名企业的请客送礼活动,申报工作中所产生的差旅费等开支一律由机关财务报销,任何人不得以各种名义要求申报企业报销或摊派任何费用。申报工作中要坚持勤俭开支,杜绝铺张浪费。市局负责统一做好与总局、省局的汇报和沟通工作,各分(市)局如需越级汇报,须经市局批准,并不得由企业陪同。
三、建立公正严明的认定体系
9、为体现科学认定、公正认定的原则,根据申报条件和认定标准,着手制定市著名商标量化指标,对市著名商标申报企业以计分方式进行综合评价,计分范围包括商标注册主体、商标注册时间、商标国外注册、法律诉求、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纳税总额、出口额、同行业排名、广告宣传额、广告覆盖范围、企业信用状况、专利拥有量、高新技术称号、认证情况、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项内容,实行百分制计分,同类商品(或服务)按照分值高低排序,努力做到分值设置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确保认定工作科学、公正。
10、严格材料初审。由市局组织专业人员负责对分(市)局上报的市著名商标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人员依据《青岛市著名商标认定管理和保护办法》规定的条件、标准及细化的计分指标,对申报材料进行书式审查,并通过工商业务网的企业综合查询系统和互联网,查询企业的信用信息和经营情况,填写《青岛市著名商标申报企业情况登记表》,逐项列明企业材料中有关信息及存在问题,提出初审意见。
11、实施复核流程。市局商标处对审查人员提交的《青岛市著名商标申报企业情况登记表》进行复核,就企业申报材料中证明材料的真伪向有关单位调查了解,并征求系统内相关部门的意见。同时组织对申报企业逐一进行现场勘察,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及商标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补充完善《青岛市著名商标申报企业情况登记表》。根据审查人员的初审情况以及处室的复核意见,由商标处集体研究提报初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