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省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经销行为的紧急通知
(青工商消发〔2009〕51号 2009年04月03日)
各分(市)局:
近日,省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经销行为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强调为全面规范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的经销行为,严格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可追溯机制,各地要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引导和督促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建立进货和销货两个档案,以证据规则固定进货源头和销货流向。为贯彻落实好《紧急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经销行为,维护食品添加剂市场秩序,现将省局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迅速将省局的《紧急通知》转发到基层工商所,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食品添加剂经销行为的整治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尽职尽责地抓好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的经销行为规范工作,切实保障我市食品消费安全。
二、按照省局要求,要以工商所为单位,做好食品添加剂经营底数的派查和摸底工作,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督促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进销货台帐,并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销货台帐(见省局附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