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变更登记工作的通知
(青工商车发〔2009〕59号)
各分(市)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局、所:
我市青岛飞宇国际汽车城有限公司等10家品牌汽车销售企业(见附件)符合备案条件,已于2009年2月10日经国家工商总局《
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09]25号)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品牌汽车销售企业的经营范围,要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文件的规范,体现具体的品牌汽车销售,统一核定为:xx品牌汽车销售(如:中华品牌汽车销售),不得出现“小轿车销售”或“汽车(含小轿车)销售”等字样。对一个企业经销多个品牌汽车的,要逐一核定经营范围。
二、品牌汽车销售企业持此文件和汽车供应商正式授权文书(或合同)原件办理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授权文书(或合同)中的授权经销品牌,必须与国家工商总局文件中公布的经销品牌一致。若无汽车供应商授权文书(或合同),或授权文书(或合同)中的授权经销品牌与国家工商总局文件中公布的经销品牌不一致的,不予增加品牌汽车销售经营范围。
附件:国家工商总局2009年2月10日公布青岛市10家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
二00九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
2009年2月10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青岛市10家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
一、重庆东风渝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
经营范围核定为:东风微车品牌汽车销售
1、青岛飞宇国际汽车城有限公司
2、青岛通鑫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3、青岛长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二、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授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
经营范围核定为:长安铃木品牌汽车销售
4、青岛康利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中顺汽车控股有限公司授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
经营范围核定为:中顺品牌汽车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