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国家工商总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努力实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的统一,切实做好整顿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抓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实施。各分(市)局要按照市局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贯彻意见和措施,进一步进行动员和部署,层层分解任务,迅速开展整顿工作。要以“六查六看”为重点内容,对辖区进行拉网式检查,督促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逐户严格检查规范。要狠抓大要案件的查办,坚持打假与扶优并举,充分发挥名优生产企业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开展联合打假行动,积极帮促销售企业建立保护名优、抵制假冒的自律机制。
(三)严格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要切实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导责任制、职能部门监督检查指导责任制和工商所属地监管责任制。市局将成立督查组,分阶段、分区域地对各分(市)局贯彻落实整顿工作方案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在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及时履行职责、互相推诿、滥用职权以及有其他渎职行为造成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汇总工作情况。要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整顿工作的进展情况,对整顿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和大要案件要随时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市局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指导整顿工作的开展。各分(市)局每月22日前要将整顿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局消保处;每年底12月17日前上报整顿工作总结。
(五)加强舆论宣传,强化协作配合。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整顿工作成效,及时揭露并曝光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监控点、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及“一会两站”作用,积极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同时,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和协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书面移交相关部门;对其他部门移交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的,要按照职责及时予以查处。
(六)及时总结经验,构建长效监管机制。要及时总结整顿工作经验,完善监管措施,强化建章立制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执法监管制度体系,经营者自律体系,社会监督体系和应急处置体系等长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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