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交通。工作时间集合时,使用公务用车。夜间或休息日集合时,若时间允许能回局驾车的,应驾公务车;若时间紧迫不能驾公务车时,可乘出租车等交通工具按要求准时到制定地点集结。
4、后勤。应急小分队到达现场后,物资保障组根据市场防控流感疫情应急响应级别、工作时间、人员数量等,迅速组织防护装备、所需工具、工作人员饮食等物资的采购供应,保障任务完成。
5、培训。应急小分队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要及时邀请畜牧防疫、卫生等部门组织防疫知识培训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学习流感科普知识和自身防护技能,做好全面准备,以备政府统一调动使用。
三、应急响应
根据《青岛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市政府按照疫情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从轻到重划分为特别重大(Ⅰ)、重大(Ⅱ)、较大(Ⅲ)和一般(Ⅳ)四级。为此,市工商系统市场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响应级别由急到缓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
(一)一级应急响应
发生Ⅰ级甲型H1N1流感疫情,实施一级应急响应。
一级应急响应状态:市政府或市防治甲型H1N1流感指挥部公布Ⅰ级流感疫情后1小时内,市局启动应急预案,市局防控总指挥赶赴疫情发生地现场,就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范围内的工作和市防治指挥部部署的任务进行现场指挥处置。市局应急小分队、市局防控办公室、行政执法组、物资保障组组长随总指挥赶赴现场。市局其他人员全部备勤。疫情发生地分(市)局防控总指挥赶赴疫情现场,防控办与当地政府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向市局通报情况,各职能组、工商所、应急小分队和有关人员全体到达现场,具体完成各项任务。其它各分(市)局加强对市场的巡查监控,防控总指挥、防控办工作人员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随时准备接受任务。
(二)二级应急响应
发生Ⅱ级甲型H1N1流感疫情,实施二级应急响应。
二级应急响应状态:市政府或市防治甲型H1N1流感指挥部公布Ⅱ级流感疫情后1小时内,市局启动应急预案,市局防控总指挥赶赴疫情发生地现场,就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范围内的工作和市防治指挥部部署的任务进行现场指挥处置。市局应急小分队、市局防控办公室、行政执法组、物资保障组组长随总指挥赶赴现场,成员全体在岗、备勤。疫情发生地分(市)局防控总指挥赶赴疫情现场,防控办与当地政府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向市局通报情况,各职能组、工商所、应急小分队全体到达现场,具体完成各项任务。其它各分(市)局加强对市场的巡查监控,随时准备接受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