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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工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工商局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工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工商局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分(市)局,各区(市)消协(消保委),市局有关部门:
  现将《青岛市工商局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十九日

  青岛市工商局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充分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扩大国内需求的要求,充分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以促进更新消费理念,倡导科学、健康、文明消费,着力提高消费信心,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工作任务和重点
  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要面向广大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要通过对广大消费者开展消费宣传教育和引导,普及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积极促进和谐消费;通过对生产经营者开展消费宣传教育和引导,提高其诚信守法意识和自律能力,以其合格的商品和规范的服务对消费者负责;通过对行业协会开展消费宣传教育和引导,更好地发挥行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有效地规范行业行为,更好地服务消费者。
  要通过与城乡消费者面对面地开展消费知识、特别是安全消费知识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消费技能;加强对新产品、高科技产品和“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消费的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加强对电视购物、目录销售、上门推销等新型营销方式的介绍,引导消费者理性对待广告和促销,做到理性消费;以电信服务、家电维修、旅游服务、餐饮服务、美容美发、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为重点,加强教育和引导,使广大消费者对日常生活服务业的营销方式和经营手段有基本的了解和认识,积极培育和提升消费能力,确保消费者放心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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