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商局关于做好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日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青工商市发〔2009〕156号)
各分(市)局,市局有关处(室)、所,直属局,事业单位:
今年国庆节、中秋节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国庆活动,又恰逢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部分项目在我市举办,为切实维护假日旅游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市旅游指挥部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国庆节、中秋节假日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做好“两节一会”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对于扩大内需、拉动旅游消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促进旅游业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把加强假日旅游市场监管作为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实抓好。
二、突出重点,全面监管
今年“两节一会”是第一个国庆、中秋双节叠加的长假,旅游市场监管任务更加繁重,各单位要突出重点,全面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工作。
一是突出对重点区域的监管。加大对“十一运”场馆及周边地区、崂山景区、前海一线、啤酒城及啤酒街、黄岛野生动物园、平度大泽山、莱西月湖公园、即墨田横岛、胶南琅琊台等重点景点和重点区域的监管,节前要对这上述区域的旅游市场进行一次拉网检查,全面规范景点的经营行为,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节日期间要充实执法人员,加强市场巡查,在主要景点设置咨询服务台、消费投诉站,及时处理消费投诉,确保景区良好的旅游秩序。
二是突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加强对各景区内饭店、旅游纪念品购物店、海产品店、茶叶店等旅游服务企业、景点个体工商户的规范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节前,要对景点各类经营主体进行整顿,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进一步完善服务承诺、商品索证备案等制度,建立经营者信用档案,强化对景区内各类经营者的证照悬挂、商品标签、明码标价、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类经营主体合法、经营行为规范。
三是突出对重点旅游商品的管理。以《
食品安全法》实施为契机,加强对月饼、包装食品、肉类、饮料、酒类、药品、保健品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重点商品的监管,严格落实索证备案、登记台帐等制度。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厉打击制售伪劣、无合格证明、不符合有关质量标准、过期变质商品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