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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运会青岛赛区指定宾馆重点商品及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运会青岛赛区指定宾馆重点商品及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
(青工商消发〔2009〕162号 2009年09月25日)


各分(市)局,市局有关处(室)、直属局、所、事业单位:
  第十一届运动会青岛赛区组织委员会已指定了22家宾馆和14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见附件),为赛时所需食品原料定点供应单位。根据第十一届全运会青岛赛区组委会和青岛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第十一届运动会青岛赛区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指定宾馆和企业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维护贵宾的合法权益,提高我市服务质量。根据市局领导要求,现就加强全运会青岛赛区指定宾馆和企业重点商品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重点商品的监管。一是加强对驰名、著名品牌商品的监管,对驰名、著名品牌商品进行进货查证,防止假冒驰名、著名品牌商品上市,损害消费者的合法利益。经营者应对驰名、著名品牌商品实行质量保证承诺,对不能承诺的商品,应停止销售。二是对工艺品、纪念品、旅游特产品实行明码标价,公开、公正、文明交易。一旦发生投诉、举报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要依法快速处理。
  二、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根据《食品安全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突出粮食、肉类、蔬菜、奶制品、饮料、酒类、禽蛋制品、调味品、休闲食品等十一运期间市场消费集中的重点食品,加大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发现包装、标识、保质期、质量等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立即责令下架、退市、召回和销毁,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集中力量依法从重从快查处。
  三、加强指定宾馆周边商店、超市的监管。加大无照经营清理规范力度,组织力量进行“地毯式”排查,该取缔的取缔,该规范的规范,确保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四项制度”,推进制度落实的常态化。
  四、加强重点部位责任落实。加强重点商品及食品安全问题通报制度,出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防止漏报、瞒报,导致事态扩大。目前,十一届全运会青岛赛区组委会指定的14家定点企业中有5家为流通企业,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管,相关分(市)局要实行住场监管,定岗、定人、定责。对指定的22家宾馆中涉及流通环节食品供应商的有几十家,根据属地监管的原则,所在地工商所要进行书式审查和实地巡查,及时上报监管情况,确保不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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