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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粤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

七、社会事业



  按照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要求,全力改善民生,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进步。

  (一)优先发展教育。

  坚持适度超前,注重提高教育质量。建立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农村为重点加快教育服务支撑能力建设,提升学前教育普及程度,提高九年义务教育质量,逐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确保常住人口子女有学上,力争做到上好学。到2015年,粤东地区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85%,每个乡镇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率达100%;初中年辍学率控制在3%以内;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5%以上。加快调整区域内中小学布局,初中学位满足“普及”需要,义务教育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并逐步控制在50人以内,消除大班额现象。积极推进优质普通高中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确保中小学教师福利待遇“两相当”,确保按规定配足中小学教师编制。加快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优化普职比例,以强化产业发展支撑为目标,打造一批符合现代产业发展要求的龙头骨干职业院校,建设以汕头大学为核心的粤东职业教育基地群。扩大汕头大学、韩山师范学院的办学规模,全力扶持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揭阳职业技术学院、汕尾职业技术学院以及粤东高级技工学校建设。建设一批重点学科、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高职教育实训中心,增强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探索粤东地区与台湾开展高等教育及职业技术教育领域合作交流的有效模式。

  加强人才培养力度。健全人才政策体系,加快引进培养学术技术带头人、科技领军人才和一线创新人才,结合产业发展特征培养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所需的应用型人才。打造区域一体化的人力资源信息共享平台,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完善人才评价制度,提高人才团队服务水平,促进人才合理分布。吸引台湾科技、教育等领域人才到粤东地区创业。形成共引贤才、服务到位、配置优化的人才工作合力。到2015年,粤东地区成功引进3-5个具有较强创新和科研实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

  (二)提升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

  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积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基本医疗保障覆盖全体城乡居民,以及城乡医疗救助覆盖困难家庭和个人,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健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增加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常规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建立粤东地区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定期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3周岁以下婴幼儿、孕产妇开展各类健康检查,为乙肝、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有规范化的中医科、中药房。到2015年,常住人口平均期望寿命超过77岁。

  (三)完善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体系。

  围绕实施“双转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管理和服务制度。加强失业情况动态预警监测。在汕尾市构建紧密联系珠三角、在潮州市构建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就业合作交流平台。因地制宜地建设各类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培育创业主体。在乡镇建立转移劳动力就业服务中心,强化农村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对高校毕业生、下岗职工、“4050”人员等特定群体的就业帮扶力度。到2015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左右,基本建立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使粤东地区90%的县(市、区)、街(镇)和社区均能够提供较为完备的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功能。

  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逐步提高居民收入所占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工资水平,逐步提高企事业离退休人员收入水平和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指导线,缩小区域内公职人员收入差距和社会不同阶层收入差距,有效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增加城乡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的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到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5000元以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000元以上。

  完善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网。推进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巩固和完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现养老保险关系省际、省内顺畅转移接续。加快建立新农保制度,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构建“普惠型”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稳步推进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并轨工作,确保“十二五”期末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医保制度。扩大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提高保障能力。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优抚安置和救灾应急保障机制,加快发展居家养老、社区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救助等社会福利事业,鼓励民间组织、慈善团体参与投入民生事业。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增加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加快特困农户危房改造,试行政策性农房保险,逐步解决城乡各类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问题。到2015年,初步建成比较完善、保障有力的社会保障体系。

  (四)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实施基础文化设施覆盖工程,构建完善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加强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化站等基本文化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和公共文化流动服务等文化工程建设,确保城乡群众能够免费享受各种公益性文化服务。加快网络文化发展,积极实施“文化上网工程”。到2015年,实现基层文化设施全覆盖,形成城市“十分钟文化圈”和农村“十里文化圈”。

  积极挖掘、抢救文化遗产资源,有效传承汕头抽纱、汕尾皮影戏、潮州木雕、揭阳玉雕等手工制作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妥善修缮、保护和利用汕头国民革命军东征军总指挥部政治部旧址、汕尾红宫红场、笔架山潮州窑遗址、饶平原中央苏区县文德学校、揭阳学宫等文物保护单位。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大力弘扬潮汕地区民间优秀建筑艺术。不断适应当前城乡居民消费结构的新变化和审美的新需求,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提高文化消费意识。加大扶持力度,增强潮汕茶文化、饮食文化、曲艺文化等文化品牌在国内外的影响力,打造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及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名牌文化企业。

  大力推进经营性和公益性文化单位体制机制改革,加大有线电视网络、电影院线、艺术演出、出版物发行、数字网络资源的整合力度,引入战略投资者,支持优势文化企业以资本为纽带试行跨地区兼并重组。以汕头为基地组建粤东文化传媒集团,探索建立地区性综合电视台及综合门户网站。增加潮剧发展资金投入,加强潮剧演艺人才培养,以广东潮剧院为龙头,整合潮州、揭阳等地优秀潮剧演出团体力量,联合向海内外推广精品潮剧剧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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