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推荐2011年度疾病预防控制、慢性病防治、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深卫人疾控〔2012〕5号)
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我市疾病预防控制、慢性病防治、精神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者不断深化公共卫生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大运会公共卫生保障和城市面公共卫生工作两条主线,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进2012年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我委拟对2011年度疾病预防控制、慢性病防治、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个人名额分配
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各区分配名额包括各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卫生局、公共事业局)先进个人。
(二)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龙岗区分配名额包括辖区内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先进个人,不包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的先进个人。
(三)宝安区(含龙华新区)、龙岗区(含大鹏新区)分配名额包括街道防保所先进个人。
(四)慢性病防治先进个人名额包括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先进个人。
二、报送要求
(一)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汇总本单位先进名单,各区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本辖区的先进名单。
(二)请各单位于2012年2月17日(周五)下午下班前将名单加盖公章上报我委疾控处,同时报送电子版到电子邮箱,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1
2011年度疾病预防控制、慢性病防治、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类别
| 市级
| 福田区
| 罗湖区
| 南山区
| 盐田区
| 宝安区
(含龙华新区)
| 龙岗区
(含大鹏新区)
| 光明新区
| 坪山新区
| 合计
|
疾病预防控制
| 29
| 23
| 18
| 18
| 7
| 41
| 45
| 11
| 7
| 199
|
慢性病防治
| 20
| 23
| 23
| 23
| 15
| 31
| 27
| 14
| 10
| 186
|
精神卫生
| 14
| 14
| 14
| 14
| 4
| 20
| 15
| 4
| 4
| 103
|
健康教育
| 12
| 27
| 25
| 15
| 5
| 18
| 21
| 5
| 2
| 130
|
合计
| 75
| 87
| 80
| 70
| 31
| 110
| 108
| 34
| 23
| 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