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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壮瑶医药振兴计划(2011—2020年)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壮瑶医药振兴计划(2011—2020年)的通知
(桂政发〔2011〕6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壮瑶医药振兴计划(2011-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壮瑶医药振兴计划(2011-2020年)

  壮族是我国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也是全世界人口超过千万的60多个民族之一。全国壮族总人口为1800多万,90%以上聚居在广西;瑶族总人口约260万,60%以上聚居在广西。壮瑶医药是我区壮族和瑶族人民在漫长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独特民族医药,是我区中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壮瑶医药为民族的生存、健康和繁衍发挥了重要作用,至今仍是广大人民群众赖以防病治病、保障健康的主要卫生资源之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民族团结、繁荣民族文化和维护社会稳定,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的政策,加快我区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推动我区壮瑶医药发展实现新突破,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障需求,实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特制定本计划。

  一、壮瑶医药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期间,我区中医药民族医药取得了长足发展,到2010年底,中医民族医病床数、技术人员数、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医疗设备总值分别比“十五”末增长29.6%、42.8%、16.8%和124.9%,中医民族医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中医药民族医药的覆盖面和可及性进一步提升;建立了中医药民族医药科研平台,取得了包括“973”项目等在内的一批重大科研立项和科研成果;人才培养取得突破,涌现了“国医大师”班秀文为代表的一大批名医专家;中医药产业快速发展,工业总产值超过110亿元,约占全区医药工业的65%;成功举办了中国-东盟传统医药高峰论坛等重大对外交流活动,在国际特别是东盟国家的影响力显著提升。

  随着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壮瑶医药也在不断进步。经过近30年的挖掘整理,壮医以“阴阳为本”、“三气同步”、“三道两路”、“脏腑骨肉气血”等学说为核心的理论体系基本形成。颁布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壮瑶医药的发展进入了法制化轨道。壮医医师资格考试正式进入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序列。壮医目诊、药线点灸、经筋推拿等20多种技法初步形成技术规范,并作为适宜技术向全国推广。颁布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壮药质量标准(第一卷)》。至2010年,全区共成立了16家公立壮瑶医医院,其中,广西壮医医院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列为“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的全国十家民族医医院之一;民营覃氏德坤瑶医医疗集团先后在北京等地开设了8家瑶医医院。广西中医学院成立了壮医药、瑶医药学院,开设了壮医专业本科教育,民族医学(壮医药学)硕士点获国务院学位办授权,壮瑶医药人才培养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广西药用植物园建设世界级药用植物园工作进展顺利,壮瑶医药稀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壮医药成为我国缺乏文字记载的民族医药中第一个通过整理形成较完备的理论体系、第一个进入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序列、第一个具有医疗、保健、教育、科研、文化、产业体系的民族医药,在我国民族医药中的地位得到迅速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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