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能源管理和决策系统,大力推进能源管理中心的建设
1、进一步完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直报系统,扩大用户范围和数量,涵盖省、市及县区所有监管企业。
2、进一步完善广东省能耗分析决策系统,一方面要整合现有系统和资源,进一步提高系统的效率及安全性;另一方面要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固定的数据汇总机制,定期向分析平台汇总相关数据。
3、大力推进能源信息管理系统中心的建设,开展能源在线监测,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节能管理,促进两化融合。
(二)推动修订完善地方节能能耗限额(标准)
对照国家最新出台的能耗限额标准情况,清理我省8个产品能耗限额,组织修订旧的限额标准,如制浆造纸产品能耗限额等。出台新的限额标准,特别是相关重点行业以及非工业领域的能耗限额,为节能监察工作提供依据。
(三)加强节能专项培训
今年,我委将在现有培训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培训范围,优化培训方式。
1、扩大培训范围。除了继续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培训外,把节能培训扩展至学校、社区、政府机构等范围。通过节能法律法规宣传、节能知识普及以及节能案例示范等形式,强化全民节能意识,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
2、实施分类培训。专业培训与普及培训、省监管企业培训与地市监管企业培训、节能管理机构培训与节能服务单位培训等分类安排,针对不同的需求安排培训内容及师资。
3、强化专业培训。为了使培训更加有针对性,对重点耗能企业分行业培训,增加行业节能标准、能效对标、能源利用状况分析等内容,帮助企业提升节能管理水平。
2012年,计划对省监管以上重点耗能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节能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和全省节能监察机构人员各举办2期培训班。
(四)强化节能监察定期通报制度
各地要借助社会舆论的力量,定期公布监察情况,对违法用能单位和行为予以曝光,促进节能监察执法工作的深化,2012年至少要做到节能监察情况一季一通报。
(五)规范节能监察工作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省市节能监察机构联动机制,尽快完成《节能监察手册》、《节能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和《广东省能源信息管理平台规划及建设规范》等文件的编制工作。推动全省建立健全省市县(区)三级节能监察执法工作体系,进一步提高全省节能监察能力水平。
(六)建立健全节能执法奖惩制度
对节能执法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加大省节能专项资金以及省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经费的支持力度。对节能监察工作进度缓慢或不落实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对各市政府的节能考核中予以扣分。
附表:2012年全省节能监察任务分解方案
序号
| 监察主体
| 监察任务(家)
|
1
| 省中心
| 260
|
2
| 广州市
| 70
|
3
| 深圳市
| 50
|
4
| 珠海市
| 40
|
5
| 汕头市
| 30
|
6
| 佛山市
| 50
|
顺德区
| 15
|
7
| 韶关市
| 30
|
8
| 河源市
| 30
|
9
| 梅州市
| 30
|
10
| 惠州市
| 50
|
11
| 汕尾市
| 20
|
12
| 东莞市
| 70
|
13
| 中山市
| 30
|
14
| 江门市
| 30
|
15
| 阳江市
| 20
|
16
| 湛江市
| 30
|
17
| 茂名市
| 25
|
18
| 肇庆市
| 40
|
19
| 清远市
| 35
|
20
| 潮州市
| 25
|
21
| 揭阳市
| 30
|
22
| 云浮市
| 25
|
合计
| 10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