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2011年度江苏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区、江苏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验区名单的通知
(苏经信信基〔2011〕1139号)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依据《江苏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区认定办法(试行)》(苏经信信推〔2010〕512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苏经信信推〔2011〕950号),经各有关单位自主申报、各市初审推荐、专家审查和现场评估,认定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0家单位为2011年度“江苏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区”,有效期三年;扬州江都经济开发区等6家单位为2011年度“江苏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验区”。
现予公布。
附件:1、2011年度江苏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区名单
2、2011年度江苏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验区名单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1
2011年度江苏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区名单
1、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2、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无锡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5、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