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船舶工业2011年统计年报和2012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
(粤经信装备〔2012〕67号)
有关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船舶生产企业,省船舶工业协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船舶工业2011年统计年报和2012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装〔2012〕1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一、从2012年定期统计报表开始按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1)执行。各企业对选用的行业分类代码作相应调整,并注意和上报统计局的行业分类代码保持一致。
二、各市船舶工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市船舶工业统计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督促企业按时按质上报。省船舶工业协会要做好船舶统计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继续加强行业运行分析。
三、有关上报船舶统计的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统计人员的培训和督促检查,克服上报过程中存在的上报不准时、报表选择不准确、数据采集不全面、报表填报缺项、漏项等问题,并努力保持统计队伍人员的相对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