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终身教授因违法违纪被处理的,经所在单位提出,报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自违法违纪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取消其终身教授资格及相应待遇。
第十条 终身教授丧失工作能力的,一般应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终身教授聘任审批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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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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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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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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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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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 历
学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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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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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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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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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技术岗位及工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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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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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从事的主要工作及完成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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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为终身教授的主要理由(附相应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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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报单位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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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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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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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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