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3.节能投入和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情况(满分22分)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依据
核查方法和打分具体标准
得分
原文
分解
3.1
主要产品单耗或综合能耗水平在万家企业同行业中,位居前20%的得4分,位居前50%的得2分,位居后50%的不得分
主要产品单耗或综合能耗水平在千家企业同行业中排名
位居前
20%
4分
相关文件和记录
企业主要产品单耗先与能耗限额标准对比,有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可对比的,企业主要产品单耗若高出能耗限额标准的不得分;没有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对比的或产品单耗低于能耗限额标准的,其主要产品单耗或综合能耗水平在万家企业同行业中,位居前20%的得6分,位居前50%的得2分,位居后50%的不得分。
50%
2分
位居后
0分
3.2
安排节能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4分
a.安排节能专项资金
相关文件和记录,现场核查
核查相关文件、记录,企业安排节能专项资金,2分;资金逐年增加,2分。
b.节能专项资金逐年增加
3.3
实施重点节能工程,10分
a.实施年度节能技改计划
1分
企业实施重点节能工程技改计划,1分;没有新实施项目的扣1分。完成年度节能技改计划,1分;完成计划50%,0.5分。申请国家或者省节能技改奖励,2分;申请并获得国家或者省节能技改奖励,3分。国家或省节能技改奖励项目实施进展落后于计划的扣2分,没有实施的扣3分,重复申报的不得分。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合同得1分,签订并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得2分,项目完成后向省申报财政奖励得3分,项目获得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得5分。
b.完成年度节能技改计划
c. 申请国家或省节能技改奖励
3分
d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新机制实施节能技改
5分
3.4
按规定淘汰落后耗能工艺、设备和产品,4分
a.按规定淘汰落后耗能工艺
企业按规定淘汰落后耗能工艺和耗能设备,2分;没有执行规定的不得分。
企业按规定淘汰落后耗能产品,2分,没有执行规定的不得分。
b.按规定淘汰落后耗能设备和耗能产品
本项考核内容评价
4.节能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满分8分)
4.1
执行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5分
执行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结合2010年节能监察情况,核查相关文件,主要产品单耗超过限额标准的不得分。该产品暂无能耗限额标准的,可得5分。
4.2
实施主要耗能设备能耗定额管理制度,1分
实施主要耗能设备能耗定额管理制度
相关文件和记录,实地核查
核查相关文件,企业主要耗能设备实施能耗定额管理制度,1分;没有执行制度的每查出一台设备,扣0.5分,此项总分扣完为止。
4.3
新、改、扩建项目按节能设计规范和用能标准建设,1分
新、改、扩建项目按节能设计规范和用能标准建设
核查相关文件,企业新、改、扩建项目都能按按节能设计规范和用能标准建设,2分;不合规范的每查出一项,扣1分,此项总分扣完为止。
4.4
新、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情况,1分
新、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执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
核查相关文件,企业新、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都能执行国家和省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1分;不合规范的每查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