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1〕21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 任:高 雄 自治区副主席
副主任:张振东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莫达流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利丹 自治区民政厅厅长
雷 震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委 员:张红伟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巡视员
陈 军 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副巡视员
韩庆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黄 宇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吴代慧 自治区民委副主任
刘 平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黄瑞平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韦乃扬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
范世祥 自治区财政厅总会计师
陈建和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
马红英 自治区文化厅副巡视员
欧 波 自治区卫生厅副巡视员
韩 萍 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顾 航 自治区外办副主任
赵汉臣 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
陈映红 自治区广电局副局长
岑汉康 自治区体育局巡视员
石日灿 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
黄 健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芮 宏 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
王晓卓 广西军区政治部副主任
梁建强 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
严 霜 团区委副书记
边 疆 自治区妇联副主席
唐开义 自治区国税局副局长
梁丽玲 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主任由陈利丹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黄瑞平、梁丽玲同志兼任,梁丽玲同志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
今后,除主任外,其他成员需要调整的,由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行文通知,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