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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太阳能热水器中标企业销售网点备案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太阳能热水器中标企业销售网点备案工作的通知
(粤经信市场函〔2012〕328号)


各有关太阳能热水器中标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55号)、《商务部财政部关于请补充推荐家电下乡销售企业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商综电〔2009〕0809号),现就新中标的太阳能热水器生产企业销售网点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根据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于2011年12月30日《关于全国家电下乡产品(太阳能)项目招标结果公告(招标编号:0714-EMTC-4390/10),产品在广东区域中标的太阳能热水器生产企业(见附件)及其直营、加盟和授权的销售网点。

  二、中标的太阳能热水器生产企业须于2012年2月15日前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场体系建设处)、财政厅(工贸发展处)提交工作方案及销售维修网点情况说明。工作方案的内容应当包括家电下乡领导机构、宣传推广、销售和维修网络建设、网点督导和监管、保障和应急措施等。

  三、中标的太阳能热水器生产企业所属销售网点须向所在地县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的销售网点除需要符合《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商综发〔2008〕426号)中对于销售网点备案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配备专业的安装及维修人员。销售网点备案的程序和方式以及有关工作要求依照《关于做好我省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工作的紧急通知》(粤经贸市场〔2009〕104号)中对中标销售企业销售网点的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家电下乡中标太阳能热水器生产企业名单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
  广东省家电下乡中标太阳能热水器生产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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