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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健全农产品“卖难”应对工作机制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健全农产品“卖难”应对工作机制的通知
(粤经信市场函〔2012〕30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现将《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健全农产品“卖难”应对工作机制的通知》(商运发〔2011〕469号)转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具体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制定农产品“卖难”应急工作预案

  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农业、交通运输等部门沟通联系,根据当地农产品产销实际情况,联合制定操作性强、具有前瞻性的农产品收储、调控的应急预案和建立健全应急保障机制,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因市场信息不对称造成“菜贱伤农、菜贵伤民”的现象。同时,各地市之间要建立农副产品区域调控的工作联系机制,确保农产品流通顺畅和市场稳定。

  二、大力搭建产销对接平台,促进农产品有序、稳定销售

  各地要大力开展农超对接,定期组织召开农超对接洽谈会,为大中型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搭建贸易洽谈平台,并引导超市设立农超对接产品销售专区、专柜,促进农产品销售、方便居民消费。继续鼓励从农超对接进一步扩大到农校、农企对接等,推动超市、餐饮企业、机关团体等单位与专业合作社建立更长期、更紧密、更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实现互利双赢。要继续发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的综合服务功能以及平价商店的积极效用,把质优价廉的农产品送到居民的餐桌上。同时,各地要充分利用商务预报网和新农村商网等网络平台,结合做好2011年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工作,选择本地区农产品产量大、可能出现滞销情况、需要跨地区或跨省销售的县、乡,组织本地区农产品流通和加工企业积极参加网上对接会,并指导企业发布农产品的求售求购信息,加强产销对接。

  三、齐抓共管,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会同工商、价格、质监、公安等多个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欺行霸市、囤积居奇、串谋炒作等不法行为的专项行动,净化市场经营环境。要争取出台扶持农产品流通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加大力度落实绿色通道、增值税抵扣等政策,及时清理不合理收费。同时,要做好舆论引导宣传,引导生产者、经营者树立市场风险意识,合理引导消费者购买“卖难”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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