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银监局关于晋商银行太原五一广场支行迁址更名的批复
(晋银监复〔2011〕163号)
晋商银行:
你行《关于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五一广场支行迁址并更名的请示》(晋商银发〔2011〕191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五一广场支行迁址更名。住所由“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135号”变更为“山西省太原市南中环街锦绣苑小区底商”; 机构名称由“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五一广场支行”变更为“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南中环支行”,简称“晋商银行太原南中环支行”。
二、该支行迁址后,应在原住所显著位置公告迁址及业务划转等相关事项,并清除在原住所的所有对外营业标识,不得利用原住所继续办理金融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