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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银监局关于核准罗晋平任职资格的批复

山西银监局关于核准罗晋平任职资格的批复
(晋银监复〔2011〕172号)


农业银行山西省分行营业部:

  你部《关于核准罗晋平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农银营发[2011]19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罗晋平中国农业银行山西省娄烦县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二、罗晋平应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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