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银监局关于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在太原市东山煤矿设立自助银行的批复
(晋银监复〔2011〕187号)
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
《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关于拟设立太原市东山煤矿离行式自助银行的请示》(交银晋〔2011〕210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山西银监局商业银行设立分支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分行在太原市东山煤矿设立自助银行,住所为“太原市杏花岭区马道坡街263号”。
二、该自助银行应当自批准设立之日起3个月内开业。若未能按期开业且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延期申请,本批复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