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的意见
(石政发〔20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实施中东西三大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切实发挥重点项目在“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建设“幸福石家庄”中的带动和支撑作用,现就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项目的谋划储备
坚持按照“打造产业链、培育创新链、提升价值链”的要求,加强重点项目的规划、谋划、储备和培育工作。
一是坚持项目规划引导。各县(市)、区,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十二五”期间重点项目发展计划以及年度立县、立市、立区重大项目推进方案。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重点办)要将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的项目,分类整理,优化提升,形成具体落实计划;明确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突出战略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使重点项目的支撑和带动作用贯穿整个“十二五”时期。
二是突出项目谋划重点。着力谋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骨干项目,突出生物医药、装备制造、循环化工、电子信息、纺织、建材、轻工等主导优势产业,培育壮大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谋划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服务业项目,重点发展现代物流、商贸会展、服务外包、文化创意、金融保险、休闲旅游和城市综合体等现代服务业;着力谋划农业产业化项目,重点发展以龙头企业带动的生态农业和特色农业;着力谋划改善民生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发展科教、文化和能源、交通等基础产业。
三是改进项目谋划方式。重点采取以下方式谋划生成项目:(1)加强企业自主创新;(2)嫁接业界先进技术;(3)引进高端生产要素,包括管理外包和战略投资者等;(4)优化整合产业链条,发展外包;(5)高端购并,融合提升;(6)战略联盟,合作双赢;(7)搬迁改造,优化升级;(8)信息化改造,加速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工艺、技术和管理。
四是加大项目谋划力度。各县(市)、区,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谋划项目,根据产业政策的调整和变化谋划项目,根据重点产业和企业的发展规律和规划布局谋划项目,根据重大技术进步和创新发现谋划项目,根据发展瓶颈和制约因素谋划项目;要主动对接国内外优势企业和中央企业,主动依托知名大专院校、高端科研院所和咨询机构,主动引进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和管理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