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银监局关于山西盂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变更发起人及股权结构的批复
(晋银监复〔2011〕205号)
山西盂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关于变更(筹建)山西盂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意向发起人的请示》(盂农商筹〔2011〕9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法律和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变更山西盂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发起人。
二、同意新增自然人发起人26人,其持股比例如下:
付宝军800万元,占股本总额1.27%;路名400万元,占股本总额0.64%;路瑶400万元,占股本总额0.64%;李俊荷300万元,占股本总额0.48%;侯艮双300万元,占股本总额0.48%;陈维鹏200万元,占股本总额0.32%;逯志全200万元,占股本总额0.32%;李云锋100万元,占股本总额0.16%;张宝中100万元,占股本总额0.16%;程改莲100万元,占股本总额0.16%;赵中义100万元,占股本总额0.16%;康建青100万元,占股本总额0.16%;杨学瑞100万元,占股本总额0.16%;张培华100万元,占股本总额0.16%;李膨利100万元,占股本总额0.16%;赵力珠100万元,占股本总额0.16%;刘林才100万元,占股本总额0.16%;于伟100万元,占股本总额0.16%;闫建明50万元,占股本总额0.08%;许国明50万元,占股本总额0.08%;赵振海10万元,占股本总额0.02%;石雅洁10万元,占股本总额0.02%;梁毅10万元,占股本总额0.02%;闫忠庆10万元,占股本总额0.02%;赵晓涛10万元,占股本总额0.02%;葛桂英10万元,占股本总额0.02%。
三、同意自然人发起人韩存梅原认购股本500万元,增加认购股本500万元,占股本总额1.59%;李子铭原认购股本100万元,增加认购股本100万元,占股本总额0.32%;崔亚文原认购股本10万元,增加股本10万元,占股本总额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