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10〕4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三亚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5〕15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174号)精神,根据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印发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土环资用字〔2008〕12号),为及时做好我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拟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范围
我市执行的2004年《海南省三亚市基准地价评估报告》至今已有5年之久,随着我市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房地产市场的日趋成熟,房价和地价不断攀升,基准地价体系已不能反映我市土地真实价值,必须对城镇基准地价进行调整更新。
本项工作涉及范围包括主城区(含河东区、河西区、大东海、小东海、红沙办事处)、海棠湾镇、林旺办事处、田独镇(含荔枝沟办事处)、凤凰镇、高峰办事处、崖城镇、梅山办事处、保港办事处、雅亮、天涯镇、育才镇、国营南田农场、国营南新农场、国营立才农场、国营南滨农场、亚龙湾、红塘湾、海棠湾、南山规划区内、三美湾等22个区域。
二、工作总体安排
三亚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较高,为了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任务,该项任务分为工作准备、项目工作实施、组织听证、成果验收、公布成果5个阶段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2009年12月1日至2009年12月30日)
1.成立三亚市基准地价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郭保红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苏金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忠江 市监察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