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社会保险科(三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综合拟定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办法、改革方案、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拟定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运营的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统计与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和运营的监督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并查处基金管理中违规、违纪案件;拟定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规则和办法;拟定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和管理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工伤和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承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劳动保障监察科(农民工工作办公室)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法规;负责全市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违法违纪案件;指导并督促检查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依法开展工作;协调并处理好用工部门和劳动者为了维权的纠纷矛盾,组织处理相关突发事件;负责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备案和年审工作;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八)劳动关系科(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并督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监督企业单位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的实施;检查监督非法使用童工的情况,指导各用工单位使用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负责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和监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全市范围内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九)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工作;牵头协调相关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拟定完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流程。
市公务员局
贯彻落实有关公务员行为规范、培训、教育政策、规划和标准,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承担国家荣誉、政府奖励工作;负责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协助做好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完善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管理办法,承办市政府报请市人大任免人员的任免手续,承办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具体事宜。承担依法对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工作;初步审核报请市政府批准的处分;组织对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的培训等工作。
四、人员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