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整治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和使用氢气球动力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10〕2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整治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和使用氢气球动力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二月八日
三亚市整治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
和使用氢气球动力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凤凰国际机场飞行安全,杜绝因燃放“孔明灯”(俗称“天灯”)、烟花、爆竹和使用氢气球、动力伞(含滑翔伞、拖曳伞)引发的各类火灾和飞行安全事故,市政府决定开展整治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和使用氢气球、动力伞(含滑翔伞、拖曳伞)专项行动,为了确保整治行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综合整治工作,遏制非法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和使用氢气球、动力伞(含滑翔伞、拖曳伞)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凤凰国际机场飞行安全,杜绝由此引发的各类火灾和飞行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开展整治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和使用氢气球、动力伞(含滑翔伞、拖曳伞)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丘海华(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王宏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韩 俊(市公安局副局长)
黎达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冯 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谭天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孙孟强(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副支队长)
陈敏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刘银叶(市气象局副局长)
王再跃(市机场公安分局副局长)
许为乐(市公安消防局副局长)
黄大卿(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俊康(河西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陈国庆(河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袁小伟(天涯镇副镇长)
王瑞安(凤凰镇副镇长)
钟向能(田独镇副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