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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卫生工作发展规划、计划。
  (二)承担食品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三)拟定本市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拟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指导卫生规划的实施。
  (四)组织拟定并实施全市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妇幼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五)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拟定并组织实施严重危害人群健康疾病防治的实施办法;组织全市结核病、艾滋病、性病等重大传染病的综合防治。
  (六)负责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工作。拟定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和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七)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拟定、实施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管理和指导全市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工作。
  (八)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全市传染病防治及职业、环境、放射和学校卫生工作,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关于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标准、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和采供血机构的管理标准,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十)拟定本市重点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市重点医学卫生科研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十一)拟定本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对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指导全市卫生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全市卫生系统卫生人员的教育培训;指导全市卫生队伍建设;指导本市医疗卫生学术交流活动。
  (十二)负责我市干部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和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市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技术指导。
  (十四)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卫生局内设7个科级职能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来信来访、卫生统计、新闻发布;负责草拟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等工作。
  (二)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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