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10〕2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二月二日
三亚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水平,根据海南省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制定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试点方案的通知》(2009年56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垃圾分类术语
垃圾二分类:指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其它垃圾。
垃圾三分类:指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它垃圾(含餐厨垃圾)。
垃圾四分类:指垃圾分为玻璃、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它垃圾。
二、垃圾分类区域
城市化区域居住区生活垃圾实行四分类收集处理;政府机关、学校、酒店、宾馆、商场、超市、企事业单位等实行生活垃圾三分类收集处理;景观道路、主要旅游景点、主要窗口等公共场所实施生活垃圾二分类收集处理。
三、垃圾分类目的和意义
垃圾分类收集回收综合利用是我市环境卫生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提高我市垃圾处理水平的重要工作,也是衡量我市城市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垃圾分类的目的是使更多的资源从源头分离出来,减少垃圾的产生量,减少污染,保护环境,减轻处理垃圾的社会负担;同时,提高资源的利用率,缓解资源短缺。这是一项造福当代,利于子孙的重要工作,因此尽快推进三亚市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回收综合利用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四、垃圾分类工作目标和步骤
三亚市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回收综合利用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试点阶段。时间为2010年6月底以前。主要工作是在前一时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末端处理措施和进行广泛社会宣传教育,扩大垃圾分类收集的范围,全面启动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第二阶段为推广阶段。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在全市建成区内逐步实行垃圾分类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