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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茶产业发展工作的通知


  (一)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认识发展茶产业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茶叶产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发展规划,出台扶持政策,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茶叶产业发展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积极主动支持茶产业发展。

  (二)增加投入。要坚持"茶农业主自筹、吸引民间投资为主、政府支持为辅"的原则,建立多渠道投入茶叶产业的长效机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收社会资金和外资投入茶产业。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茶叶产业发展的投入,支持茶叶产业发展。认真落实茶叶机具补贴政策,在支农资金中安排资金专项用于标准化茶园建设、品牌打造、龙头企业建立山区茶叶基地和技术改造等项目补贴;整合退耕还林、扶贫开发、以工代赈等项目资金,加大向茶叶产业倾斜的力度。积极引导金融部门加强信贷支持。

  (三)强化督查。各地要把加快茶产业发展作为考核年度"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考核办法,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1:乐山市2012年度茶叶产业发展项目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亩、个

县 别

新建

面积

改造

面积

创建茶叶标准园

启动建设现代农业

茶(花)产业万亩示范区

市中区

0.03

0.2

 

 

五通桥区

0.3

0.2

1

1

沙湾区

0.2

0.2

1

1

金口河区

0.04

0.2

 

 

峨眉山市

1.41

1.5

1

1

犍为县

0.4

0.4

2(其中茉莉花1个)

2

井研县

0.02

 

1

 

夹江县

1

2

1

1

沐川县

3.1

1

1

1

峨边彝族自治县

0.2

0.4

1

 

马边彝族自治县

1

1.2

1

1

合 计

7.7

7.3

10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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