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广府发〔2011〕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升统计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1〕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加强统计工作是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的需要。统计是实行科学决策和现代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指导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认识国情国力、制定政策规划、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宏观调控和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政府管理水平的提高,统计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信息,对各级党委、政府准确判断形势,进行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统计工作是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需要。统计数据的客观真实直接反映政府的公信力。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可信,对于提高政府公信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管理
(三)强化政府统计职责。各级政府要强化对统计工作的领导职责,建立完善部门统计联席会商机制,定期评估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组织实施全省基层统计工作规划,对下级政府、本级政府统计机构及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履职到位。政府统计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要依法履行组织、协调、管理、监督的职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尽快解决能源统计、文化产业统计、服务业统计和基层统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全市建立能源统计、文化产业统计和服务业统计工作体系,明确统计职责,落实相应机构和人员,按要求报送相关统计资料。
(四)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部门统计在国民经济核算和宏观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在统计业务上接受同级政府统计机构的指导,不得擅自设置统计调查项目,确因管理需要而必须设置的调查项目,必须依法报政府统计机构审批。要切实重视和加强本部门统计工作,设立统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配置统计人员,明确行政领导为统计负责人,建立健全部门统计工作体系和部门统计工作巡查制度,加强部门统计的基层基础建设,确保政府统计和部门统计工作任务的完成。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行业归口管理调查单位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要对调查取得的主要统计资料,尤其是涉及考核、评估、审核全市发展水平的指标,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有效的方式进行质量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本部门提供的部门(行业)统计资料能够客观反映全行业或全系统发展水平。各部门和垂直管理的金融、铁路、税务、电力、电信、邮政等单位,在向上级主管部门(行业)报送专业统计资料时,应由其综合统计机构或综合统计人员同时抄送当地政府统计机构,杜绝“一门多数”或“数出多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