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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2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32.注重提升县城和小城镇内涵。要突出特色,提高品位,强化产业支撑,改善居住环境,不断提升县城和小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加快县(市)供气、供暖、污水和垃圾处理、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中心城市与县(市)之间、县与县之间互联互通。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公用事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3.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科学编制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在城市近郊、产业集聚区、旅游景区、搬迁扶贫新村、移民新村建设新型农村社区试点。研究出台土地、信贷等优惠政策,鼓励投融资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经济强村集中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特别是洛阳新区要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全年开工建设大型社区50个,新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100个。建立完善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体育等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向新型农村社区延伸。以“乡改办、村改居”为抓手,加强新型农村社区管理,提高群众自治水平。

  市委农工委,市城乡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扶贫办、卫生局、文广新局、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洛阳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4.放宽城镇户籍限制。完善城镇入户机制,切实解决农民进城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问题,让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享受城镇居民同等待遇。积极争取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定居规模挂钩试点,吸引更多的农村人口进入城镇。

  市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

  九、高度重视民生,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和谐城市

  35.积极促进全民创业。完善支持自主创业和就业的政策体系,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全市新增城镇就业10万人,再就业4万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2亿元以上,培育发展微型企业700家以上,支持1.5万人创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信局负责落实。

  36.加大教育投入,优化资源布局,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市新建中小学校40所、幼儿园223所,改扩建中小学23所。加强薄弱学校建设,逐步解决“大班额”等突出问题。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坚持“一保三放开”,推动多种形式办学。

  市教育局负责落实。

  37.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在全市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年底前实现县域公立医疗机构药物零差率销售全覆盖。开工建设9县(市)卫生监督中心和120急救体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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