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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


  (二)努力开发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市场。加大体育赛事培育力度,积极引导和规范各类体育竞赛的市场化运作,努力将体育赛事产业做大做强。深入挖掘体育文化元素,积极发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参与度高的体育赛事,支持各地根据自然人文资源特点举办体育竞赛活动。鼓励企业举办商业性体育比赛,培育和做强具有我省特色的漠河冰雪汽车拉力赛、黑龙江省雪山穿越公开赛、全国露营大会(黑龙江站)、中国伊春国际自然水域漂流大赛等项目赛事品牌。积极引进国内外高水平体育赛事,打造全国知名品牌项目。探索以体育职业俱乐部为竞赛表演市场主体的发展模式,引导民间资本投资职业俱乐部、专业队伍建设。加强体育赛事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研究制定体育赛事相关政策,逐步建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赛事管理体制,使体育赛事逐步走向市场化、社会化和产业化。

  (三)积极发展体育中介市场。探索和推进体育中介组织的发展,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赛事推广、人才流动、组织保障等方面的作用,大力开展技术指导、信息咨询等中介服务。建立和完善体育经纪人制度,吸引国内外一流体育经纪公司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加强行业自律,培养高素质体育经纪人队伍。

  (四)加快培育和发展体育用品业。充分利用我省资源、地缘和产业优势,打造一批体育用品和生产企业品牌。成立全省体育用品联合会,加强对体育用品产业的规划和指导,促进体育用品产业健康、稳定、有序发展。积极推进标准化工作,加强体育用品产品认证工作,加大涉及强制性标准体育用品质量监管力度,提升体育用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五)加强体育无形资产开发和保护工作。加大对大型体育竞赛、体育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知名运动员和教练员、热点体育项目以及体育徽志、名称和版权等体育无形资产的开发和保护力度,通过体育赞助、体育广告经营权、赛事冠名权、门票经营权、体育转播权、商标开发、生产标志品等多种形式,充分挖掘体育无形资产潜在经济价值和市场价值。鼓励各类体育组织、体育赛事主办者面向市场依法开发、推广和使用体育无形资产,不断提高整体开发水平,提升市场价值。完善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单项体育俱乐部等群众性体育组织的市场开发模式,理顺相关主体在市场开发活动中的身份及相互关系。

  (六)大力促进体育服务贸易。以体育劳务、赛事组织、场馆建设、信息咨询、技术培训等为重点,搭建对外体育服务贸易平台,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提升体育服务行业的竞争力。鼓励各类体育运动项目特别是我省优势项目和特色项目走出去,积极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培育一批实力强、专业性强的体育服务贸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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