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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二)二氧化硫减排。

  从环境统计看,我市的中铝广西分公司、广西水利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田东电厂、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广西百色银海发电有限公司、百色华鑫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火电(含自备热电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占全市排放总量在75%。可见,火电行业是我市2010年二氧化硫减排的重点。据预测,2010年因经济继续向好、旱灾水力发电减少等影响,2010年火力发电更为大增,二氧化硫减排压力加大,形势更为严峻。2010年我市二氧化硫减排工作重点要抓好2009年新建成火电现役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硫设施项目的完善工作,以及加快燃煤脱硫机组的技术改造和监管,提高设施的脱硫率,降低燃煤含硫率。同时,抓好部分非电燃煤锅炉二氧化硫治理项目建设,发挥减排效果。

  2010年,我市计划的二氧化硫减排项目8个,计划减排二氧化硫2.83万吨。其中:燃煤电厂(含自备电厂)烟气脱硫工程项目2项,预计减排二氧化硫1.5万吨;燃煤电厂(含自备电厂)管理项目3项,预计减排二氧化硫0.9万吨;非电行业烟气脱硫工程项目3项,预计减排二氧化硫4335吨。项目详见附表2。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污染减排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本辖区的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主要污染物减排的第一责任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单位主要污染物减排的第一责任人,要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大督查力度,强化行政问责。组织开展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督查,对减排计划项目进行重点督办、定期督办。强化行政问责,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造成减排任务不能按计划落实的县(区)及企业,采取警示、问责和停产整改等措施,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所有列入减排计划的污水处理厂必须按原定的今年6月底以前建成投运,并达到规定的处理负荷,进水浓度接近和达到设计要求,且达标排放。已建成投运的污水处理厂,要进一步提高管网收集能力,推进雨污分流,解决设施正常运行问题,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和处理效率。

  (四)坚决淘汰和关闭落后生产工艺和产能。全面落实电力、冶炼、水泥、造纸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抓住当前国家大力调整经济结构的机遇,促进一批能耗大、污染重、经营粗放的企业退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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