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加强质量文化建设。
在全社会普及质量知识,提高全民“以人为本、诚实守信、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意识、质量法制意识、质量第一意识、以质取胜的意识,使质量兴市活动深入人心。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质量兴市战略和质量文化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市委宣传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十四)确保质量兴市战略近期目标的实现。
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推动质量兴市的合力。各县(区)和各部门要把质量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质量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切实把经济工作的着眼点从关注数量、规模转变到重视质量、效益,确保到2015年,全市质量兴市战略近期目标任务的实现。
四、实施步骤
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分两步走,即分近期目标实施阶段和中远期目标实施阶段。
(一)近期目标实施阶段。
1. 启动阶段(2010年8月-2010年12月)。召开全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实施启动质量兴市战略。
2. 实施阶段(2011年1月-2015年9月)。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广大企业普遍树立以质取胜的经营理念,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全面提高。
3. 总结提高阶段(2015年10月-2015年12月)。领导小组组织阶段性考核验收工作,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完善工作措施。
(二)中远期目标实施阶段(2016年1月-2020年12月)。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桂战略的决定》(桂发〔2009〕37号)提出的目标任务,制定中远期实施方案,努力实现我市质量发展的新跨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质量兴市战略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日常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质量兴市战略部署落到实处。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实施质量兴市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提供必要的政策扶持,安排必要的经费支持开展质量兴市(县)工作。各级财政要加强对质监工作的经费支持,逐步加大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公共检验检测平台等专项经费的投入力度。其他有关部门要在政策范围内予以重点扶持。自治区级和自治区级以上名牌产品优先列入各级政府采购目录,实行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对国家级、自治区级质检中心、食品安全与食源性疾病监测和风险评估中心及重点实验室新建项目给予资金等倾斜支持。金融部门要加大对名优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扶持力度。企业要加大对产品质量改进、新产品研发和技术进步的资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