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立和完善质量诚信体系。
1. 加快推进各行业、各部门的质量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质量信用评价制度,把质量状况作为衡量诚信水平的重要指标,建立统一的企业质量诚信档案、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指标体系。建立质量信用记录发布制度和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发布质量诚信信息,加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力度。完善社会监督约束机制,强化新闻媒体和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和行业自律,打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经济环境。(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质量技术监督局、环保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农业局、卫生局、金融办牵头,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2. 建立健全机关行政效能考核评价体系,推行政务公开,强化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升机关行政服务质量。(市监察局、绩效办牵头,市直各部门配合)
(六)建立和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区域、行业总体质量状况的分析,完善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要建立健全以质量指数为主要内容的宏观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和评价考核体系。(市统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七)大力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机制,确保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质量安全。重点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质量问题追溯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对农资、建材、食品、药品等涉及国计民生、人身健康和环境保护的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严惩质量违法违规企业。积极推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等认证制度,加强过程管理,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快速处置制度,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环境污染突发事故,保障经济安全运行,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食品药品监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牵头,龙邦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商务局、环保局、公安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农业局、林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配合)
(八)强化工程质量安全。
住房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中介服务相结合的监管体系。抓好安居工程和危房改造等住宅工程质量,着重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完善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要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按照《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要求,严把项目开工和工程竣工验收关,严格执行设计审查制度(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质量终身负责制度,推行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严格按照施工质量规范和技术要求,抓好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控,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室内装饰装修质量监管和检测,确保建筑、道路、水利等工程质量,严防发生重大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牵头,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