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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二氧化硫减排专项行动方案和百色市化学需氧量减排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二氧化硫减排专项行动方案和百色市化学需氧量减排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百政办发〔2010〕1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百色市二氧化硫减排专项行动方案》和《百色市化学需氧量减排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九月八日

  百色市二氧化硫减排专项行动方案

  2009 年,我市二氧化硫排放量9.6115万吨。2010年自治区下达我市二氧化硫排放量的控制目标为7.88万吨,2010年需净减排1.7315万吨。今年上半年,一是受旱情影响,火电厂超负荷运行同比去年用煤量增加114%。二是经济开始复苏,铝产品同比去年产量大幅增长,氧化铝产量增长43%,电解铝产量增长41%。导致了二氧化硫排放量上升,减排形势十分严峻。

  今年是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决战年。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节能减排工作部署,坚决完成我市“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根据我市当前减排形势和任务要求,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二氧化硫减排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以“十一五”二氧化硫减排目标为依据,狠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采取法律、经济、技术手段及必要的行政措施,控制火电企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和非电行业二氧化硫新增量,实现今年二氧化硫排放量7.88万吨的控制目标。据测算,上半年二氧化硫排放量4.78万吨,下半年全市只有3.10万吨的排放量指标,其中火电企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必须控制在0.54 万吨以内,钢铁、生铁、粗钢、氧化铝、电解铝、水泥等高能耗产品按产能排放系数计算二氧化硫排放量必须控制在0.77万吨以内。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实施火电企业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

  严格总量控制。根据火电企业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以及上半年各火电企业二氧化硫排放情况,分配各火电企业2010 年下半年二氧化硫排放量(附件1)。通过实行动态管理,使火电企业2010 年下半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0.54万吨以内。

  1. 严格控制燃煤硫份。各火电企业要以脱硫设施设计硫份为依据,尽可能采用热值高、含硫量低的燃料煤。

  2. 确保脱硫设施的正常运行和较高的脱硫效率。田东电厂、百色银海发电有限公司的脱硫设施脱硫效率分别不低于90%、75%。

  3. 严格控制用煤总量。下半年,在保证以上脱硫效率及限定用煤硫份的情况下,田东电厂用煤总量不得超过80万吨,百色银海发电有限公司用煤总量不得超过50万吨。

  4. 及时报送有关数据。每月10日、20日、30 日12:00前各火电企业必须及时将10 天以来的发电量、煤耗量、煤含硫率数据报送市环保局。

  5. 自2010 年8 月30 日起,由市环保局对各火电企业实行每10 天核算一次二氧化硫排放量,报自治区环保厅审定后予以公布。

  6. 由自治区环保厅每月10日、20日、30 日将各火电企业允许的剩余二氧化硫排放量提交自治区工信委,自治区工信委对各火电企业进行电力生产调度。

  7. 各县(区)必须对辖区内的火电企业发电用煤含硫率、用煤量、脱硫设施运行情况实施严格监管。

  8. 2010 年8 月30 日前,市环保局协助自治区环保厅完成对田东电厂的旁路烟道铅封。

  9. 2010 年8月起,市物价局每月对各火电企业脱硫电价进行核定,严格执行脱硫电价政策。

  (二)控制非电企业煤耗量和高能耗产品产量。

  实施重点企业燃煤锅炉(自备电厂)煤耗指标控制,采取经济杠杆,对钢铁、生铁、粗钢、氧化铝、电解铝、水泥等高能耗产品产量进行控制,使非电行业2010年下半年按产能排放系数计算,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0.77万吨以内。

  1. 各县(区)必须对重点企业燃煤锅炉(自备电厂)用煤量实行控制(附件2),各县(区)要督促辖区内的有关企业按用煤指标及煤的含硫率进行生产,并从2010年9 月起,每月10 日前将前期生产用煤的详细信息汇总后报送市环保局,确保这些企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与上年度持平。

  2. 各县(区)根据市工信委的用电分配指标,对水泥、粗钢、生铁、钢材、氧化铝、电解铝、锑等产品生产的重点企业产量(附件3)实行控制,各县(区)必须督促各相关企业根据2010年下半年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指标和已实际生产产品产量核准还可进行生产的产量,自2010 年9 月起,每月10 日前将产品产量控制详细情况同时报市工信委和市环保局,确保这些产品生产产生的二氧化硫排放量,下半年控制在0.77万吨以内。

  3. 严格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控制高能耗产品增长。2010 年8月底前,各县(区)必须将辖区内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高能耗产品生产企业落实国家制定的差别电价政策的情况报告市工信委。2010 年9 月10 日前,市工信委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高能耗产品生产企业落实国家制定的差别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负责及时在市主要媒体上公布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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