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调配应急运力疏运旅客。调配客车数量根据各客运站场旅客滞留情况决定。
(4)立即停止预售票,避免旅客的过度聚集。
五、应急响应
5.1 分级负责
5.1.1 春运期间发生春运突发事件,根据以下规定分级负责处理:
(1)发生一级(特别重大)春运突发事件,由事发县(区)负责做好前期处置工作,市春运办接报后迅速启动对应预案进行处理并按规定上报自治区春运办。
(2)发生二级(重大)春运突发事件,由事发地县(区)负责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市春运办接报后迅速启动对应预案进行处理。
(3)发生三级(较大)春运突发事件,由各县(区)、各部门启动本级预案并负责处理,市春运办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协助、指导。
(4)发生四级(一般)春运突发事件,由县(区)各部门启动本级预案并负责处理,市春运办做好指挥、协调工作。
5.1.2 上级预案启动后,相关的下级预案随之启动。
5.2 先期处置
5.2.1 发生或即将发生春运突发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实后,在尚未划定春运突发事件级别之前,由事发地县(区)负责先期处置。
5.2.2 事发地县(区)相关部门负责人接报后要立即赶赴现场,迅速组织指挥有关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先期处置可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辖区内的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
(5)向社会发出避险警告或预警信息。
(6)有可能波及其他地区的,要及时相互通报。
(7)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5.2.3 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同时,事发地县(区)要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迅速向市春运办报告。
5.3 扩大应急
5.3.1 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基础上,根据事发地县(区)报告的情况,达到三级(较大)春运突发事件标准的,市春运办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协助、指导,采取进一步的措施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