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迎接督察工作步骤
(一)人员培训指导。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对全市各县(区)相关参与此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各类数据填报工作进行统一指导。确保各种表格、资料填写汇报符合规范要求。
(二)准备阶段(2月20日至3月1日)。各县(区)要召开专题会议,制定迎接督察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提出工作要求。认真准备耕地保护、土地规划计划管理、建设用地管理、土地登记、税费收缴使用等方面的资料、台账、卷宗材料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土地管理、节约集约用地的相关文件、领导批示等。全面清理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问题,并及时整改。开展对卫星遥感监测图斑的内外业核查,摸清监测时段内合法用地、违法用地、实地伪变化情况,并认真汇总各类数据。采取边核查边处理的方法,对核查出的违法用地行为及时处理,确保整改到位。按照一宗地一宗卷宗的要求,做好卷宗的整理装订工作,确保内容全面详实、表格式样规范。
(三)迎接督察阶段(3月1日至3月20日)。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客观真实地反映我市各县(区)的工作措施、进展等有关情况,同时准备好核查现场以及其他相关工作,并向督察组提交相关资料。
(四)整改处理阶段(3月21日至4月30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的意见要求,认真对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查找原因,加大整改力度,营造良好的土地利用管理秩序。要加大对违法用地严重区域的整改力度,同时对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确定的重点案件,进行全程跟踪督察,确保整改到位。要扎实开展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确保不发生新的违法占地。要进一步提高供地效率,切实做好批而未用建设用地的清理工作,对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等情况分类调查,建立台账,分析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土地有效供应。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加强土地规划和计划调控,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格建设项目批地供地审查,加大违法违规用地的监管和查处力度,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对督察组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整改。有关县(区)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违法用地要严格依法依纪处理到位,严肃追究涉嫌土地违法违规人员的责任。对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超过15%的或者虽然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县(区),市领导进行警示约谈或问责,市国土资源局停止办理一切土地报批业务,直至整改到位。要准确把握政策,重点抓好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的处理和自查自纠工作,严厉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