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铝工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百政办发〔2011〕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百色市铝工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百色市铝工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百色市委、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百发〔2010〕3号)和《中共百色市委、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百发〔2010〕4号),设立市铝工业局(副处级),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
一、职责调整
划入原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铝业发展相关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组织研究全市千亿铝产业、铝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全市铝产业建设工作;跟踪全市千亿铝产业建设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二)开展铝产业建设项目的前期研究和项目协助报批工作,配合做好新建铝工业配套产业项目建设方案的研究,评审以及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等前期工作。
(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督促检查各县(区)、企业实施千亿铝产业工程工作进展情况。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铝工业局设1个内设机构。
(一)产业发展科
负责组织编制全市铝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铝循环经济示范基地、铝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编制全市铝工业、相关配套产业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监测和分析铝行业发展动态;研究铝产业建设发展的重大政策,提出铝产业项目建设融资方案;负责协调项目规划编制、调整、评审、上报工作,指导各县(区)做好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和评审工作;负责推进铝新型材料研究开展工作和铝工业产品检验中心、铝金属交易市场建设;负责协调项目立项、备案、核准、用地、环评等报批手续的政策指导,并指导项目业主编写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和组织项目评审工作;负责协调铝土矿资源配置、拟定收取铝土矿资源调节基金方案、铝产业扶持基金的管理和分配方案;编制上报铝产业项目国家、自治区财政补助、贴息方案;负责铝及配套项目招商引资、项目策划、包装、推介、洽谈、实施,督促检查各县(区)项目工作的开展,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重大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负责全市铝产业建设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指导编制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