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百政办发〔2011〕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百色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百色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百色市委、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百发〔2010〕4号),设立市商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入原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报废汽车管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职责。
(三)增加全市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备案工作的职责。
(四)加强内贸工作,推动内外贸融合,强化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整合、统一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五)加强区域经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维护公平的对外贸易秩序,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良好服务。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外商投资、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起草促进全市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和内贸流通的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内外贸融合、现代流通方式发展的建议。
(二)负责推进全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及商贸领域信息化发展;按规定对成品油流通、报废汽车管理、老旧汽车更新、再生资源回收进行监督管理。
(三)拟订全市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市内外资金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或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内外贸一体化的区域性商贸物流基地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